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由清城区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的宣传纪律,围绕清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宣传舆论的喉舌作用。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为区委宣传部下属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电视新闻制作部、报纸网络信息部等3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
本单位有事业编制10名,在编9人,聘员名额12名,实际聘用1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2017年清城区预算公开表(新闻中心).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5.78万元,比上年增加54.78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升级扩容改造网编系统经费、住房改革补贴;支出预算355.78万元,比上年增加54.78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升级扩容改造网编系统经费、住房改革补贴。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度无增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18.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3.02万元,手续费0.08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04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4.14万元,公务接待费2.02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为270.99万元,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两部分组成,分布在区政府办公大楼13楼。:流动资产57.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主要为银行存款;固定资产213.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9%,主要包括办公设备、摄录设备、新闻制作设备等。
资产变动情况为:无报废资产。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对5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估。
公共专项:10分钟《今日清城》宣传费用,资金总额65万元,项目起止时间 2017.1.1-2017.12.31。设立原因及背景:近年来,清城区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为进一步宣传该区经济社会建设成就,推介清城区发展经验和做法,中共清城区委宣传部和区新闻信息中心将继续借助清远市广播电视台这一优秀平台,在清远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清城区十分钟新闻,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清城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全面推动清城区各项事业跨越发展,展示新城区开拓创新,勇立潮头的新面貌和新风采;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今日清城》是清远电视台与清城区共同打造的全新的地方电视台宣传的新闻栏目,也是市电视台开辟地方新闻栏目以及地方宣传工作对外拓展的一个新尝试和新探索,经费全数用于拨付市电视台支付播出费用;资金安排计划 :十分钟清城新闻每年合作费用为陆拾伍万元整。合作协议实施每年一签办法,合作事项或经费如有调整,由双方共同协议;项目绩效目标:宣传清城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民生各项工作发展取得的成效,一年约制作310多期节目,播出新闻约2000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拨款: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